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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

台灣史100件大事-22戴潮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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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潮春事件,或作「戴萬生事件」。台灣清治時期三大民變之一,也是時間最久者,自1862年起事至1864年平定。事件起因乃官府鎮壓天地會(又名八卦會)所致,影響範圍北至大甲,南至嘉義,遍布整個台灣中部。雖然起事者為戴潮春,但與事者中包含各地地主,其中以林日成、洪欉等最有勢力。(參考資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88%B4%E6%BD%AE%E6%98%A5%E4%BA%8B%E4%BB%B6)

  在清朝臺灣發生許多的民變,其中最特別的是1862年(同治元年)的戴潮春事件,這場規模最大的民變中,卻難得出現婦女的身影與聲音。
  在戴潮春事件的戰場上,女性不但沒有缺席,反倒驍勇於戰場、不讓鬚眉。例如陳弄的妻子「無毛招」,當陳弄想要降服官軍時,她主張全力抵抗,並親自引誘對方將領深入陣地。嚴辦的妻子「大腳甚」,時常英姿挺拔、威震八方的坐在鞍上;嘉義一戰中,勇猛善戰,雖被官兵擄獲,坐囚遊行示眾,遭瓦石丟擲,但她卻不吭一聲。廖談的妻子蔡邁娘,她告誡因戰敗想要降清的丈夫,千萬不可因戰敗而背盟毀信,應該奮勇殺敵。
  除此之外,還有一肩扛起丈夫和兒子任務的鄭大柴妻子謝秀娘,和王新婦的母親,她們都不畏懼砲火,身為人先。這些婦女都相當出色,與男性並肩作戰,一點也不落人後。值得注意的是,這群勇猛善戰、強悍的婦女們,展現走出家庭騁馳戰場的氣魄,甚至反抗精神比男性還強烈;但是,她們卻沒有受到正面的鼓勵,往往被視為狼子狠心,殺人如草的「人妖」和「逆婦」。(參考資料:https://women.nmth.gov.tw/?p=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