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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

台灣史100件大事-38台灣地方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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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0年,在內地延長主義的背景下,第一任文官總督田健治郎,宣稱要扶植台灣人自治。遂有1920年台灣地方改制的推行,台灣行政區劃有了新的改變。
  1920年10月田健治郎公告「台灣州制」、「台灣市制」及「台灣街庄制」。使州﹑市﹑街庄不僅是行政區劃,而且也是地方公共團體。除了東部保留原來的台東、花蓮港二廳舊制外,廢除台灣西部原來的10廳,改設成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等五州。台北州包括今天的台北市、台北縣、桃園縣、宜蘭縣、基隆市;新竹州包括今天的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台中州包括今天的台中縣市、彰化縣、南投縣;台南州包括今天的台南縣市、嘉義縣﹑市、雲林縣;高雄州包括今天的高雄縣市、屏東縣。
  在州、廳之下設有47郡、3市(台北、台中、台南)、5支廳、263街庄,以及18區。州設有州知事、市設有市尹、郡有郡守、各街長有街長及庄長,皆為官派,處理委任事務。1926年,原屬高雄州之澎湖郡升格為廳;1937年,台東、花蓮兩廳行郡街庄制,除此之外,大行政區域便沒有太大的變動,惟郡、市、街、庄的層級時有所調整,總計至1945年,全台共有5州、3廳、11市(增加基隆、高雄、新竹、嘉義、彰化、屏東、宜蘭、花蓮港8市)、51郡、2支廳、67街、264庄。值得一提的是,1920年地方制度改革的街庄與日治初期的街庄範圍有所不同,日治初的街庄範圍大致是一個或數個村的大小,新改革的街庄則大約是今日鄉鎮的大小,換言之,1920年代的地方制度改革,奠定了今日鄉鎮制度劃分的基礎。(參考資料:http://distance.shu.edu.tw/taiwan/ch18/ch18_sec03.htm)

(1920年地方改制台灣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