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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

台灣史100件大事-50日月潭水力發電廠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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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滿足更大規模的發電需求,總督府於1919年籌辦了「臺灣電力株式會社」,主要目標之一即為興建日月潭水力發電廠。在松木幹一郎社長任內大力任用臺籍人士,於1934年6月3日,日月潭第一發電所完工,之後又在下游取發電後的尾水興建電廠進行二次發電,為日月潭第二發電所。日月潭水力發電廠總發電量14萬3500瓩,為當時亞洲第一大發電所,在源源不絕無污染能源的挹注下,臺灣全島電力供應無虞,對臺灣工業化有決定性的影響,過剩的電力則衍生了如鐘淵曹達會社電解相關產業。(參考資料:https://www.twmemory.org/?p=11263)

  被視為台灣電力株式會社最大成就的日月潭水力發電工程「日月潭第一發電所」,前後共耗時近15年,總經費達6,400多萬日圓,比台灣電力株式會社成立時的資本額3,000萬日圓還要多一倍,並經歷10位台灣總督、三任社長才完成,期間經歷工程展延(1922年/日據大正11年/民國11年)、暫停(1923年)、停止(1926年)、再興(1929年)、再調(1930年)、復工(1931年)等曲折過程,猶如現在台電核四工程的古代版。(參考資料:https://tpcjournal.taipower.com.tw/article/2378?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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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49嘉南大圳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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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0年開工,竣工於1930年的嘉南大圳,是日治時期臺灣、日本和東亞最大的水利工程。關於嘉南大圳的評價,因立場不同,以致從動工至今仍看法紛歧。例如興建嘉南大圳是嘉惠農民,還是剝削農民?三年輪作制度是因水源不足而設計,還是總督府意圖透過對水的控制來扶植糖業資本?嘉南大圳是「咬人大圳」(臺語)?類似的問題經常被提出來討論,短期內恐難以有共識。(參考資料:https://wwwacc.ntl.edu.tw/public/Attachment/09261349732.pdf)

  從1984年開始,嘉南農田水利會在每年的5月8日,於烏山頭水庫旁八田與一的銅像及墓前舉行八田與一及其夫人外代樹的紀念追悼會。原因是,沒有這位工程師的奉獻,就沒有今日嘉南平原的沃野千里。
  八田與一,這位被尊稱為「嘉南大圳之父」的日本人,1910年,甫從東京帝國工科大學土木工學科畢業,即選擇臺灣作為生命事業的起點,渡海來臺擔任臺灣總督府的土木部技手,時年才24歲。十年後,他提出「官佃溪埤圳計畫」(即嘉南大圳),而後亞洲最大、世界第三的水利工程出現,嘉南平原既有的農業生態也隨之改變,臺灣最大的穀倉產生。(https://e-river.wra.gov.tw/System/NewArticle/DealData.aspx?s=93A038F9E3552400&index=3A4A76975B038742&sm=0F3A0E195527429C)

嘉南大圳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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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48霧社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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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霧社事件的起因,牽涉到兩個問題:一是山地勞役剝削問題;一為原住民與日本人通婚問題。
  事件發生前,霧社一帶高山族被動員從事多項勞役,勞役過重,警方威逼甚厲。且對於低廉的工資,警方又有帳目不清,或心存欺騙之嫌;至於婚姻問題,日本領台之初,鼓勵日本警察娶各社頭目或有地位者之女兒為妻。但有些警察在日本內地早有妻室,來台後有娶山地女子為妻,這些山地的所謂「內緣妻」,往往會在日警離開之後被遺棄。領導霧社事件的頭目莫那魯道,他的妹妹就是嫁給日本巡查,但數年被拋棄。貴為頭目之女竟被拋棄,族人當然不滿。(參考資料:http://distance.shu.edu.tw/taiwan/ch22/CH22_SEC02.HTM)

  霧社事件(賽德克語:Mkuni Paran [mukuni ˈpaɾan] 、日語:霧社事件/むしゃじけん musha jiken)是臺灣在日治時期1930年(昭和5年)發生的原住民武裝抗日事件,地點位於今南投縣仁愛鄉霧社。事件起因是賽德克族原住民不滿日本統治當局長期以來苛虐暴政,而由馬赫坡社頭目莫那·魯道率領德克達亞群各部落[1][2]聯合起事,襲擊由日方建立的樣板聚落霧社,趁霧社公學校舉行運動會時襲殺日本人。事發後立即遭日方調集軍警,以飛機、山炮、毒氣等武器強力鎮壓;而起事的賽德克族人雖在襲擊成功後即回撤備戰,但仍不敵日方的強大武力,身為起事領袖的莫那·魯道飲彈自盡,參與行動的各部落幾遭滅族,數百位族人在寧死不屈下集體自縊,餘生者則被日方強制遷至川中島(今南投縣仁愛鄉西北端的清流部落)集中居住與管理 。該事件爆發震驚日本政府與國際社會,除了使臺灣總督府的理蕃政策遭到重大挑戰,並造成時任總督石塚英藏、總務長官人見次郎等高層官員引咎去職。
  霧社事件是臺灣人在日治時代最後一次武裝抗日行動(漢人在西來庵事件後已放棄武力鬥爭,改採社會運動模式)。(參考資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9C%A7%E7%A4%BE%E4%BA%8B%E4%BB%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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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47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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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是由「台灣民眾黨」出走的右翼知識菁英所成立的政治團體, 主張在合法的前提下,追求地方政治的改革,是1920年代非武裝抗日運動最後的一股力量。
  1927年,「台灣民眾黨」成立以後,隨著台灣局勢的演變,工農運動漸成社會運動的主流 。蔣渭水領導下的民眾黨,積極發展勞工運動,也與簡吉領導的「台灣農民組合」取得連繫與合作,引起黨內 右派分子的不滿,認為蔣渭水的路線「有違黨則」。  
  1930年1月,楊肇嘉自日本東京返台後,積極鼓吹「地方自治改革」, 2月,林獻堂、林伯壽、蔡培火、羅萬俥、蔡式穀等人聚會,討論 另組政治團體,與蔣渭水領導的民眾黨區隔。民眾黨得知消息,於3月份的中央委員會議中做出決議: 「凡是黨員不得參加黨以外之政治結社及為其發起人」,希望阻止內部分裂,然而仍然無法挽回, 雙方終於正式決裂。
  8月17日,「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正式成立,以林獻堂為議長及顧問,楊肇嘉等五人為常務理事。 這個政治團體成立的最大特色是強調單一目標,即「促進地方自治制度的實施」,而且容 納在台灣的民間日本人參加,以淡化民族運動的色彩,純粹訴求落實民主,改革台灣現行的地方政治制度。(參考資料:http://www.tonyhuang39.com/tony0582/tony0582.html)

  成立後即於全島24個地方巡迴演講,鎖定「施行地方自治」此單一議題,主張確立民主主義,採取合法手段,以爭取政治自由與地方自治。
  1931年(昭和6年),日本殖民政府大舉鎮壓台灣的政治、社會團體,無論台灣民眾黨(1927-1931)、新文協(1927-1931)、台灣共產黨(1928-1931)、台灣農民組合等組織皆被查禁,唯獨台灣地方自治聯盟還能正常運作。自治聯盟亦曾派員參加1935年(昭和10年)第一屆市會及街莊協議會員選舉,成績不錯。之後日本軍國主義抬頭,台灣民眾黨、新文協、台共等組織人員紛紛遭到搜捕。1936年(昭和11年),發生「祖國事件」。1937年(昭和12年)7月15日台灣地方自治聯盟舉行「第四屆聯盟大會」,眾幹部決議解散組織。(參考資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7%BA%E7%81%A3%E5%9C%B0%E6%96%B9%E8%87%AA%E6%B2%BB%E8%81%AF%E7%9B%9F)

日本時代社會運動團體的左右光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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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46台北帝國大學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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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帝國大學(英語譯名:Taihoku Imperial University),簡稱臺北帝大、臺大、帝大,設立於1928年3月16日,是一所位於日治臺灣臺北州臺北市的國立綜合大學,亦是由大日本帝國所設立的第6所帝國大學。其為國立臺灣大學前身,以及國立中興大學前身的部分(臺北帝大附屬農林專門部)。
  臺北帝大在籌備設立階段時,常以「臺灣大學」、「臺灣帝國大學」作為校名,但為避免使人誤解為「臺灣帝國的大學」,遂最後定名為「臺北帝國大學」。(參考資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7%BA%E5%8C%97%E5%B8%9D%E5%9C%8B%E5%A4%A7%E5%AD%B8)

  1931 年4 月8 日,《台灣日日新報》公告該年獲得台北帝大入學許可者,文政學部共24 名,包括2 名是考試檢定合格者。文學科的新生名單,分別是黑田定雄、岩間力之助、小田好康、前岸武次、天土春樹、大森政壽。「大森政壽」是第一位入學台北帝大的女學生。
  台北帝大在1928 年創立之初,僅有文政與理農兩學部,招收1925 年入學台北高校的第一屆畢業生。不過,台北高校學生多數選擇前往日本國內歷史與學風更悠久的東京帝大、京都帝大等名校。在醫學部成立之前,台北帝大的招生情況不佳,文政學部除了政學科之外,無法在以全日本帝國高校生為對象的第一次招生中,招到足額學生,必須進行第二次招生。二招學生來源則是當時日本各公私立專門學校。(參考資料:https://www.gvm.com.tw/article/4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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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45台灣共產黨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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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共產黨,簡稱台共,正式名稱為日本共產黨台灣民族支部,是台灣歷史上的一個共產主義政黨,存在時間為1928年4月15日至1931年9月。在共產國際指導下,台灣青年於1928年上海法租界成立該政黨。根據共產國際對於各國支部「一國一黨」的組織原則規定,台共是隸屬於日本共產黨領導的「臺灣民族支部」。
  由於日共於1945年以前在日本屬於非法,台共在台灣日治時期,也被台灣總督府視為非法政黨而加以取締。台灣共產黨是日治時期唯一明確提出台灣獨立、台灣革命主張的島內政治組織,而且成功結合台灣農民組合及台灣文化協會,影響了1920年代台灣社會運動的發展。1931年9月,台灣共產黨黨員遭大舉逮捕入獄,台灣共產黨停止運作,覆滅瓦解走入歷史。(參考資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F%B0%E7%81%A3%E5%85%B1%E7%94%A2%E9%BB%A8)

  台灣共產黨,與其他各國、各地共產黨的成立,都與蘇聯革命的成功有關。
  第一次大戰期間,1917年, 列寧領導的革命,推翻了蘇聯帝制,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共產政權,隨後列寧即著手推動無產階級的世界 革命。
  1919年,「共產國際」(又稱「第三國 際」)成立於莫斯科(註2),以協肋及指導各國建立共產黨, 企圖推翻資本主義及帝國主義,以建立世界無產階級社會。
  在「第三國際」的推動下,幾年之間,世界各國及殖民地建立了60幾個支部,其中,中國共產黨成立於1921年, 日本共產黨成立於1922年,成為「第三國際」的支部,接受其提供的資金、訓練及思想指導,以發展無產階級的革命 組織。
  第一次大戰後之後,「第三國際」以實際行動支援各殖民地人民起而反抗殖民統治者, 社會主義及共產主義思潮蓬勃,也激勵了殖民地台灣的知識份子。隨著1920年代初期,台灣非武裝抗日政治社會運動的萌 芽及發展,在日本東京及中國上海的台灣留學生引進了左翼的社會主義思想,在島內逐漸漫延開來。
  1920年代下半期, 台灣農民運動急速發展,左派思想更蔚為風潮,左派的連溫卿甚至取得了「台灣文化協會」的領導權, 而勞工運動亦逐漸蓬勃。在這樣的背景下,以推翻日本殖民統治為目標,採行革命路線的台灣共產黨終於在1928年誕生了。(參考資料:http://www.tonyhuang39.com/tony0585/tony0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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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44台灣工友總聯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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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工友總聯盟,是臺灣日治時期臺灣的第一個全島性工人運動組織。成立大會於1928年2月19日舉行,臺北蓬萊閣會場大門還題有蔣渭水的「同胞須團結,團結真有力」標語。成立當天,各地29個工會組織代表130人分乘59輛車遊行台北市街。並在蔣渭水的領導下,積極介入勞資爭議,並以工友會名義組織勞動團體。其宗旨在於統一全島工人運動,為工人謀福利及改善店員生活。
  在成立一年後,加盟團體達65個,人數一萬多人。總聯盟發起過多次大規模的罷工,台灣工運主導權也因此落入工友總聯盟之手。
  1930年代,日本政府開始大規模鎮壓左派運動;隨著1931年蔣渭水去世和台灣民眾黨遭禁,工友總聯盟的勢力也日漸衰退。(參考資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7%BA%E7%81%A3%E5%B7%A5%E5%8F%8B%E7%B8%BD%E8%81%AF%E7%9B%9F)

  1927年以後,台灣的工運風起雲湧。例如:黃賜所帶領的「高雄台灣機械工友會」與當時其他29個工人團體組成的「台灣工友總聯盟」便屬高雄地區工運的發動機。尤其,1928年的「高雄淺野水泥會社工人罷工」事件更是台灣抗爭最久的工潮。(參考資料:http://crh.khm.gov.tw/khstory/story_info.asp?id=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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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43台灣民眾黨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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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7年2月,蔣渭水提議組「台灣自治會」,但日本政府先發制人,通知林獻堂「凡是標榜民族主義的任何政治結社,皆不准設立」,台灣自治會遂被禁止成立。然而,他們不死心,3個月後稍作修正,推出「台政革新會」的綱領,於5月10日籌組完成,由蔡培火準備向日本當局提出申請登記。會員中有人建議,改名叫「台灣民黨」,獲得會員通過,於是5月29日「台灣民黨」終於在台中市召開成立大會。但是5天後,立刻遭日本當局禁止。禁止的理由是,綱領中「期台灣人全體之政治的、經濟的、社會的解放」之中的「台灣人全體」及「解放」等用語有「偏狹的民族主義色彩,形同民族自決主義」,有悖於帝國治台方針,妨礙「內台融和」。
  台灣民黨被禁不得成立,但他們仍再接再厲,努力籌組新的政黨,更名為「台灣民眾黨」。日本當局為此開出兩個條件:一、民族主義的字眼要刪去;二、「極端民族主義的蔣渭水」不可參加,如要參加,不可在黨中央擔任支配大局的角色。為了這些條件,民眾黨內部發生爭執,有人認為寧可組黨不成,也不可輕易向日本人妥協,是為「玉碎派」﹔另外蔡培火等人主張為了完成組黨,不妨對日本人讓步,是為「瓦全派」。因為要不要讓步妥協,造成蔣渭水與蔡培火之間有所芥蒂,有人稱之為「南火北水,水火不容」。後來經過折衝,採平衡折衷之計,接受第一條件,修改了比較強烈的有關民族主義的字眼。以謝春木名義提出政治結社申請,日本當局沒有再堅持,於是「台灣民眾黨」終於在有條件之下於1927年7月10日正式成立。他們提出「確立民主政治、建設合理的經濟組織、改除不合理的社會制度」三大綱領。這是台灣歷史上首度出現的具有現代性質的政黨。(參考資料:http://distance.shu.edu.tw/taiwan/ch21/ch21_sec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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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42二林事件與台灣農民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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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林蔗農事件」發生於公元1925年,日治時期大正14年(距今92年前),台中州北斗郡(彰化縣二林鎮)二林地區的蔗農,因當時台灣總督府的《甘蔗採收區域制度》及《糖業獎勵規則》,由於立法的不週延,執行面的偏差,蔗農被溪州糖廠及其買辦,嚴重的剝削壓詐。
  當時在二林開業的醫師李應章(臺灣文化協會理事兼二林地區幹事),在鄉間為農民做醫療及文化啟蒙。接觸到農村生活的艱困,發現勞資的不公不義。他召集感同身受的親朋好友,發起組織「二林蔗農組合」,以向林本源製糖會社協調交涉,要求給予蔗農對生產物的處分權、農產收購合理價格、公平評量的監督權等,以保障農民權益。卻屢遭糖廠傲慢粗暴的拒絕,以致造成蔗農抗拒收割。因日警強力干預介入,而引發震驚台灣與日本政府的「二林蔗農事件」。當時有93人被捕,其中39人被起訴,經歷三審公判,處分25人有罪,刑期4月至1年不等。
  此乃台灣島上有史以來,第一次的有組織,有策略的農民抗爭運動。事件過後,全島蜂起組織各地區蔗農組合,再就是台灣農民組合。因事件的後續影響深遠,尤其冗長的訴訟審判過程中,更有日本本國的學者、勞農黨律師來台參與,為此事件主張公平正義,嚴然成為國際事件。是以,「二林蔗農事件」亦是台灣農民運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參考資料:https://www.facebook.com/872935069433235/posts/1473414652718604/)

日人辯護士與臺灣農民運動

  簡吉、趙港等農組成員與日本農組取得聯繫,徵得多位日人律師同意,邀請擔任農組顧問,其中,對臺灣農民運動影響最大的就是辯護士布施辰治、古屋貞雄及麻生久等人,他們不僅是律師,也是日本自由法曹團的成員。
  布施辰治是日本宮城縣人,對日本及朝鮮的工農大眾的遭遇寄予同情,積極為他們辯護。古屋貞雄是日本山梨縣人,1919年9月畢業於明治大學法科專門部特科,同年10月通過辯護士考試,1921年成為自由法曹團律師,積極支持朝鮮、臺灣等地的農民運動。(參考資料:https://www.ntl.edu.tw/public/Attachment/851614465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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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41台灣民報創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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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民報》是蔣渭水等人於1923年4月15日創辦的一份純白話文報紙。強調「啟發我島的文化,振起同胞的元氣,以謀臺灣的幸福」。(參考資料:https://www.nmtl.gov.tw/information_137_37225.html)

  《台灣民報》的創立,可以追溯至1910年代中期在東京的台灣留學生所創辦的雜誌。

1915年,東京的台灣留學生成立了一個同鄉會,稱做「高砂青年會」,後來改名為「東京台灣青年會」。
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林獻堂召集了在東京的台灣留學生,包括林呈祿、蔡式穀、蔡培火、石煥長、彭華英、黃朝琴、陳炘、吳三連等20 餘人,創立「啟發會」
1920年1月,「啟發會」擴大為「台灣新民會」
1920年7月16日,《台灣青年》雜誌在東京創刊發行
1922年4月1日, 將《台灣青年》,更名為《台灣》雜誌,強調這份雜誌不僅是屬於年輕人的刊物,以擴大影響的層面
1923年4月15日,《台灣民報》在東京創刊
1928年8月1日,《台灣民報》正式在台發行
1929年1月13日,成立「株式會社台灣新民報社」
1930年3月2日,「台灣民報社」與「台灣新民報社」正式合併
1930年3月29日,《台灣民報》改名為《台灣新民報》
1932年4月15日,《台灣新民報》正式發行日刊第一號
1934年1月19日, 獲准發行晚報,《台灣新民報》成為擁有日報及晚報的台灣媒體
1930年,《新民報》東京分社社長吳三連以言論反對總督府的戰時糧政政策,總督府威脅將《新民報》停刊, 迫使《新民報》將吳三連解職。
1941年2月11 日,《台灣新民報》被迫改名為《興南新聞》,藉以表明支持日本南進政策
1944年3月26日,台灣總督府強迫全台六家報紙,《台灣日日新報》、《台灣日報》 (原台南新報)、《台灣新聞》、《興南新聞》、《高雄新報》、《東台灣新報》合併為一家, 改稱《台灣新報》。至此,《興南新聞》走入了歷史。
(參考資料:http://www.tonyhuang39.com/tony0551/tony0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