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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

台灣史100件大事-100特殊兩國關係論的提出

用台語說台灣的歷史音檔

  1999年7月9日,總統任期只剩下九個多月的李登輝,在接受「德國之聲」記者的訪問,回答有關台灣獨立問題的時候表示,自1991年修憲之後,我國政府統治的正當性就只有來自台灣人民的授權,與中國人民無關。在1991年修憲後,兩岸關係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所以沒有再宣布台灣獨立的必要。
  李登輝這一談話,無異宣布放棄中國國民黨外來政權長期以來所堅持的「一個中國」的原則。因此,他的談話於翌日騰諸報端後,引起國內外相當大的迴響。民調結果,有70%以上的民眾肯定李登輝的這個宣示。
  於李登輝總統的兩國論宣示,中國北京當局反應相當激烈,他們指責李登輝這種「分裂祖國」的言行是在「玩火自焚」,甚至還有人主張要以「叛國罪」通緝李登輝。他們無視於台灣存在的事實,再度宣稱台灣是其治下的一省,如果有人要製造「分裂」,將不惜以武力解決。甚至揚言,如果台灣將「兩國論」入憲,人民解放軍將立即攻台。北京還指責「兩國論」是在破壞和平。
  由於美國政府的態度並不支持「兩國論」的說法,李登輝乃見勢於7月20日親自解釋「特殊的國與國關係」,旨在求得以平等對等的地位和中國當局談判,不是要搞台灣獨立,我們的政策依然是追求中國的民主統一。同一時期國民黨秘書長章孝嚴則大聲表示:反對台灣獨立是國民黨永遠不會改變的政策。
  雖然李登輝的「特殊兩國關係論」的宣稱,畢竟只是定義的規定,並非法制上的變革。不過從歷史的觀點看,李登輝的這一宣示,是台灣歷史進程的大事件,也是台灣邁入21世紀前夕的政治大突破,更是台、中關係史的一個里程碑。(參考資料:http://distance.shu.edu.tw/taiwan/CH30/ch30_sec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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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

台灣史100件大事-99精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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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底,中華民國政府在第二次國共內戰失利,中華民國首都播遷臺北市,失去中國大陸的統治權;至1955年大陳島撤退後,中華民國政府的有效管治領土僅餘臺灣省全部與福建省的極小部分(金門縣與連江縣馬祖及烏坵)以及南海中的東沙群島、太平島和部分釣魚台。
  因臺灣省的面積佔整個有效管治領土的98%以上,且中華民國總統於1996年開始實施中華民國總統及副總統在臺灣之公民直接選舉與罷免後,民選省長與民選總統權力的民意基礎高度接近。為了解決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行政區域與職權過度重疊的問題,中華民國國民大會於1997年將憲法增修條文全文修正,於同年7月21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將省虛級化,將臺灣省政府改為行政院的派出機關,移除臺灣省政府原有的地方自治功能。中華民國立法院隨即在1999年1月13日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同年1月25日總統令制定公布,以加強縣(市)政府的地位與功能;《省縣自治法》和《直轄市自治法》則在同年4月14日總統令公布廢止。
  1998年10月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全文22條;此法於同年12月21日施行,第22條規定施行期限至2000年12月31日。2000年11月2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12、22條修正條文,第22條規定施行期限延至2005年12月31日。2006年10月20日,中華民國內政部發布公告,《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於2005年12月31日當然廢止。(參考資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7%BA%E7%81%A3%E7%9C%81%E6%94%BF%E5%BA%9C%E5%8A%9F%E8%83%BD%E6%A5%AD%E5%8B%99%E8%88%87%E7%B5%84%E7%B9%94%E8%AA%BF%E6%95%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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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98電腦資訊大國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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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資訊化的潮流中,1990年代的台灣,逐漸從資訊產業大國進入資訊應用大國。
  台灣最早使用電腦的是台糖在1958年租用IBM1440,將資料處理作業電腦化。
  1996年代引進美國製造的電腦,擔任各種研究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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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97總統直接民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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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3年23日,台灣終於舉辦有史以來首次總統的民選。1995年8月,監察院長陳履安寄回國民黨黨證,辭去監察院長之職,宣布參選總統,並邀律師王清峰搭檔參選;隔週,李登輝宣布參加國民黨黨內初選,李登輝找了當時擔任行政院長的連戰作搭檔;國民黨副主席林洋港,則結合反對李登輝本土化政策甚力的另一位副主席郝柏村,也出馬參選;民進黨則經過長達4個多月的兩階段黨內初選,最後彭明敏擊敗許信良、林義雄、尤清,脫穎而出,以謝長廷為競選夥伴,參選總統。
  四組參選人馬經過數次電視辯論,選戰激烈。選舉活動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台灣海峽舉行飛彈試射和三波軍事演習,對台灣人民進行文攻武嚇。中國的飛彈演習引起台海緊張,國際社會對於中國這種粗魯的行為,紛紛表示不滿與指責,美國更採取具體行動,派出「獨立號」和「尼米茲號」兩艘航空母艦航近台灣海峽就近觀察。
  這場被國際輿論形容為「槍口下的台灣」的選舉,於3月23日順利完成投票,投票率高達76.4%,李登輝、連戰以5,813,699票,當選第一屆的民選總統,得票率54%;第二高票的彭明敏、謝長廷,得2,274,586票,得票率21.13%;林洋港、郝柏村得1,603,790票,得票率14.90%;陳履安、王清峰獲1,074,044票,得票率9.98%。
  這次台灣民選總統,在歷史上具有相當的意義。國民黨政府自1949年入台之後,因為憲政運作的長期癱瘓,逐漸失去民意基礎。對台灣本地而言,國民黨統治集團逐漸被譏為「外來政權」。自蔣經國主政後,雖然大力起用本地人,但這並不表示國民黨的真正「本土化」和「民主化」,反而是「入其殼」的本地人的「國民黨化」,「外來政權」之性質並未褪色。自1991年「萬年國會」的「老代表」們紛紛退位,接著,國民大會、立法院相繼全面改選後,這個「外來政權」的「外來」色彩顯然褪色不少。而今,總統也由公民直接票選產生,這樣民選產生的政府,就很難完全說是外來政權。(參考資料:http://distance.shu.edu.tw/taiwan/CH29/CH29_SEC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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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96外省人台灣獨立協進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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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年3月8日,林雙不等一群認同臺灣的中小學教師,組成「臺灣教師聯盟」,深入臺灣社會各鄉鎮宣揚獨立建國理念,以培養「新臺灣人」。同年8月23日,廖中山、郭樹人、黃秀華等六十餘名認同臺灣的「外省人」,成立「『外省人』臺灣獨立協進會」。表示「在臺灣獨立建國的路上,外省人不該缺席」;9月3日,民間多團體成立「一中一台」聯盟,並於10月4日舉行一台一中聯盟的萬人大遊行。臺灣獨立運動的勢力,已然在島上展開。1992年底,在二屆立委選戰中,民進黨大有斬獲。這次臺灣首度全面改選立法委員,民進黨獲51席,得票率已達31.83%,國民黨獲102席,得票率60‧06%。選舉結果,說明了支持臺灣獨立主張者的民眾大幅度增加。但是,另一方面,打著「反臺獨」旗幟的「新國民連線」人員如趙少康、郁慕明,以及王建瑄等「外省第二代」,也以高票當選,這些現象,正反映此時臺灣民意在國家認同上出現兩極對立的現象。(參考資料:http://distance.shu.edu.tw/taiwan/CH30/CH30_SEC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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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95終止戡亂與修正刑法10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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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是會議後,執政當局開始著手準備進行其所謂「一機關、兩階段修憲」工作。1991年(民國80年)4月8日,國民大會臨時會議揭幕。至21日,三讀通過制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並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4月30日,李登輝總統宣告,動員戡亂時期於5月1日零時起終止。同時公布「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廢除,說明著臺灣不再視中共政權為叛亂團體,結束對北京當局的敵對態度,甚至也可以說是承認中共政權的一個先決條件,這應該說是對北京當局一個善意的表示。
  此外,「戡亂」的終止,也意味著台灣的政治要納入憲政常軌,在「法的最高位階」─憲法─之上,不該再有一個更高的特別法。而冠上「戡亂時期」頭銜的許多特別法(例如令人毛骨悚然的「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也將一併鬆綁。

  刑法100條中尚有所謂「預備或陰謀」內亂罪之規定,仍予統治者有羅織人民入罪的機會,對人權還是一大威脅。1991年5月9日,調查局對於參加史明的「獨立台灣會」的陳正然、廖偉程等4名青年學生,以叛亂罪名逮捕,立刻引起社會各界及大學教授、學生的集體抗議。認為此案是解嚴以來最嚴重的侵害人權案件。學運團體發起「烽火遍地」,校園同步罷課靜坐抗議。5月12日,100多名大學教師和學生在中正紀念堂前靜坐示威。次日,文化界發起520請願遊行,要求廢止懲治叛亂條例及刑法100條。
  1992年5月16日,立法院終於通過修正刑法100條,刪去該條文中有關預備或陰謀犯的規定。台灣的人權發展,又獲得一大進步。
  在修正刑法100條的兩個半月後,1992年7月31日,扮演著特務政治角色之一的警備總司令部也予以裁撤。過去各機關內專門負責思想監控的「人二室」,也紛紛裁撤。台灣至此逐漸擺脫白色恐怖的陰影。人人可以自由討論各種不同的政治見解,不必擔心會遭逮捕。(參考資料:http://distance.shu.edu.tw/taiwan/CH29/CH29_SEC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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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94從二月政爭到國是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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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年2月20日國民大會在陽明山中山樓召開,準備選舉第八任總統,卻爆發所謂「二月政爭」。國民黨「主流派」的李登輝,遭到所謂「非主流」派的挑戰,非主流派準備推出林洋港和蔣緯國與之競選。
  「二月政爭」的結果,終於引發了「三月學運」。3月16日下午,數百名大專院校學生集中在中正紀念堂靜坐,抗議國民大會濫權。自19日起,開始大規模靜坐抗議活動,動員全國學生數千人,要求解散國會、總統民選、加速民主改革。他們並發起「全民逼退老賊簽名運動」(按民間謔稱那些經年不經改選的「中央民意代表」為「老賊」)。最後,李登輝總統接見教授及學生代表,應允召開國是會議,儘速解決學生所提的問題。(參考資料:http://distance.shu.edu.tw/taiwan/CH29/CH29_SEC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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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

台灣史100件大事-93鄭南榕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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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9年,鄭南榕被控涉嫌叛亂遭法院傳喚,但他拒絕被警方拘捕。鄭南榕認為臺灣獨立的主張也是《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並表示「國民黨不能逮捕到我,只能夠抓到我的屍體。」隨後將自己關在《自由時代周刊》雜誌社內,並準備汽油,彰顯抵抗意圖;是年4月7日清晨,在警方強行向雜誌社發動破門攻堅行動時,不願被逮捕的鄭南榕於總編輯室點燃汽油,自焚身亡,終年41歲。
  其自焚事件立刻引起迴響,另一名類似主張者詹益樺在鄭南榕出殯期間,於介壽館(今總統府)前自焚身亡,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對當年度舉辦的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有所影響。鄭南榕引火自焚的舉動,讓他被許多人,包含支持臺灣獨立運動者在內,稱為「言論自由殉道者」、「臺灣建國烈士」或者是「臺灣獨立建國之父」等。2016年12月,行政院核定鄭南榕逝世日為「言論自由日」,以紀念鄭南榕捨身捍衛言論自由,並希望讓民眾瞭解言論自由的意義與價值。(參考資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84%AD%E5%8D%97%E6%A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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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92李登輝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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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年(民國77年)1月13日,患糖尿病多年的蔣經國病逝,副總統李登輝繼任總統。依據憲法規定,副總統李登輝繼任總統乃天經地義之事,任誰都不便反對。但是國民黨的黨主席由誰代理,則勢必有一番較勁。
  1988年7月8日,國民黨召開第十三次全國黨代表大會,在暗潮洶湧中,李登輝獲1176位黨代表以起立鼓掌的方式,有驚無險當上了黨主席,只有趙少康、李勝峰等8人靜坐椅子上未支持。這是確定李登輝時代的一個轉捩點,也是國民黨轉型的一次契機。7月10日,黨主席李登輝提名的180位中央委員候選人名單公佈,改組幅度超過5成,11日國民黨中央委員候選人連署登記名單180人產生,12日,國民黨首次以票選方式產生180位中央委員。14日,中央委員會改組,31名新任中常委平均年齡較上屆年輕7歲,台籍人數有17人,佔半數以上。
  李登輝主政之後,在蔣經國晚年的開放改革基礎上,順應民間民主運動的要求,繼續做了更多的變革,試圖將國民黨的體質予以本土化。(參考資料:http://distance.shu.edu.tw/taiwan/CH29/CH29_SEC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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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91解除戒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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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下半年起,可以說是國民黨政權入台以來的戒嚴統治開始解凍的時刻。各種禁令逐漸鬆綁,執政當局表示開放的聲明與措施,也一一揭櫫於世。包括學生的舞禁、髮禁的開放,一貫道禁令的解除,外匯管制的放鬆,屠宰稅的取消,姚嘉文、黃信介、張俊宏等26名政治犯獲假釋出獄。
  1987年7月14日,蔣經國總統果然發布命令,宣告台灣自15日零時起解除戒嚴。國防部宣布,237名於戒嚴期間受軍事審判的受刑人,於15日零時減刑並復權。世界實施最長(長達38年)的戒嚴令,終於解除。16日,港澳觀光的限制也予解除,8月擬開放大陸探親的消息也騰諸報端。12月1日,行政院宣布明年元月起解除報禁,接受新報登記並且開放增張。
  一連串開放改革的措施﹐為台灣的政治帶來新的氣象。尤其最引起國際矚目的是戒嚴令的解除,雖然國民黨當局另立「國家安全法」以補解嚴後的疑慮,而引起在野人士及部份學者的詬病,但國內外輿論對於戒嚴的解除,都予以高度的肯定。對於蔣經國晚年的開放政策,紐約時報評論說:「臺灣終於告別封閉式的政治制度,向濕潤的森林開啟了一扇窗門。」(參考資料:http://distance.shu.edu.tw/taiwan/ch28/CH28_SEC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