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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

台灣史100件大事-68劉自然案引爆民眾攻擊美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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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二四事件,又稱劉自然事件,是1957年一起示威事件,發生於前美國駐中華民國大使館所在的臺灣省臺北市(現臺北直轄市)中華路。本案為臺灣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少有的幾次反美事件之一,亦為臺灣戒嚴時期罕見之大規模示威活動。(參考資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A%94%E4%BA%8C%E5%9B%9B%E4%BA%8B%E4%BB%B6)

  一九五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涉嫌槍殺劉自然的美籍軍人雷諾,由美軍顧問團軍事法庭判決無罪,引起群眾不滿。五月二十四日,不滿之群眾衝入美國大使館,撕毀美國國旗,同時美國新聞處也遭到群眾嚴重的破壞,甚至當時傳聞有外僑被群眾打傷。如此大規模的群眾運動,在強人威權體制下的戒嚴時期,可說是異數。因此當時有人認為此一事件可能是蔣經國領導的救國團所發動,所以六月一日才有蔣經國由救國團主任正式接任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委的任命。由於此一事件,表現了人民對美國的不滿,在五月二十六日,蔣介石總統特別接見美國大使藍欽,表示遺憾,並說明此一不幸事件,不應該被理解為反美運動。由於此一事件在當時深具震撼力,行政院甚至在五月二十六日,向總統提出總辭,但被慰留。不過蔣介石總統同時決定懲處地方治安人員,從臺北衛戍司令、憲兵司令到臺灣省警務處長,全部去職。因為受到此一事件的衝擊,臺北衛戍司令部宣布自五月二十五日起臨時戒嚴,並自每晚零時至翌晨五時止,實施宵禁。由於臺灣本已是戒嚴區域,此時衛戍司令部再宣布戒嚴,形式上出現所謂雙重戒嚴的問題,是歷史上少見的特例,在法律層面的定位問題,亦有進一步討論的空間。(薛化元撰)(參考資料:https://twstudy.iis.sinica.edu.tw/twht/General/ViewDetailContent.asp?EventID=2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