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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

台灣史100件大事-24近代西教與近代醫學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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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雅各(James L.Maxwell)生於蘇格蘭,1860年以優異成績畢業於愛丁堡大學醫科,當年英國杜嘉德牧師(Douglas Carstairs)向英國教會建議開拓台灣為宣教區,並以台灣在醫療需求的迫切為由,希望以醫療傳道方式深入台灣達到宣揚福音的目的。在教會的安排下,1864年具醫師背景的海外宣教士馬雅各由打狗登陸台灣,探尋在台灣宣教的可能性,1865年5月26日馬雅各與杜嘉德牧師一行八人正式來台,於28日從旗後登陸,展開英國長老教會在台灣醫療傳道宣教的工作,成為英國母會在台灣第一位醫療傳道者;該日成為基督教長老會台宣教的紀念日。(參考資料:https://www.peoplenews.tw/news/39b6b35c-c743-4567-a46d-cfc6d8c2ae92)

  馬偕是首位到台灣宣教的加拿大長老會傳教士。他於1872年到台灣,直到1901年去世,在台宣教長達29年之久,成為台灣北部基督教長老會的創辦者,台灣基督教教育和醫療宣教的先驅。
  1871年10月19日,馬偕離開了家鄉,在長達兩個多月的旅程中,他一路經過日本、香港、廣東及廈門,最後終於在12月30日抵達台灣的打狗(即今天的高雄)。這裡並非他原計劃中的目的地,但如他日記所述:“好像有一條無形的缐,牽我到這美麗之島”。
  1872年3月9日,當他搭乘的“海龍號”帆船駛入淡水河口時,馬偕在日記裡讚歎說:“我舉目向北向南,然後向内陸遙望青翠的山嶺,心靈非常的滿足,心神安寧且清靜,有一股明確的聲音對著我說:‘此地就是了。’ 而同行的李庥牧師也同時對我說:‘馬偕,這就是你宣教的地方了’。”下了船,馬偕陪同李牧師南下到大社(今台中豐原),並在沿途中考察自己將來要進行傳教的地區。馬偕回到淡水就租了房,作為日後傳教的據點,而為了更流利地與淡水居民溝通以便傳教,他就近找了一位牧童每天練習閩南語的對談。經過五個月苦練,馬偕終於站上講台,開始用閩南語向淡水民眾傳教。(參考資料:http://bdcconline.net/zh-hant/stories/ma-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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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23台灣開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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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60年以前,英、美的船舶已頻頻造訪台灣,主要是想獲得台灣的樟腦, 而當時台灣尚未開放對外通商,英美商人只能進行非法的走私交易。
  直到1850年代, 清廷在兩次的英法聯軍之役中戰敗,與英法簽定《天津條約》(1858)、 《北京條約》(1860),將台灣的安平與淡水港開放為通商口岸,准許外國人來台從事貿易。 隨後,又增列雞籠(基隆)與打狗(高雄)兩個港口。(參考資料:http://www.tonyhuang39.com/tony0545/tony0545.html)

  貿易一直是臺灣經濟收入的重要來源。如果以這次「開港通商」為分水嶺,在此之前臺灣主要經濟以貿易與農業為主,對口貿易地區為清國。清中葉之前,臺灣主要輸出米、鹿皮以及白糖為主,對清帝國而言,輸出米糧是臺灣最重要的價值之一。
  開港之後,通商口岸附近開始設置洋行,許多仕紳或地方豪強趁勢崛起,其影響力直至今日依然存在。此時,因臺灣的地形、土質、氣候以及在英國商人從福建引進茶作等人為操縱的關係,「茶、糖、樟腦」便成為清代臺灣末期主要的經濟作物。一八六八年到一八九五年間,此三種商品出口總值,就占同期臺灣出口總值的百分之九十四。
  其中,又以茶葉為最大宗。(參考資料:https://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399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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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22戴潮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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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潮春事件,或作「戴萬生事件」。台灣清治時期三大民變之一,也是時間最久者,自1862年起事至1864年平定。事件起因乃官府鎮壓天地會(又名八卦會)所致,影響範圍北至大甲,南至嘉義,遍布整個台灣中部。雖然起事者為戴潮春,但與事者中包含各地地主,其中以林日成、洪欉等最有勢力。(參考資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88%B4%E6%BD%AE%E6%98%A5%E4%BA%8B%E4%BB%B6)

  在清朝臺灣發生許多的民變,其中最特別的是1862年(同治元年)的戴潮春事件,這場規模最大的民變中,卻難得出現婦女的身影與聲音。
  在戴潮春事件的戰場上,女性不但沒有缺席,反倒驍勇於戰場、不讓鬚眉。例如陳弄的妻子「無毛招」,當陳弄想要降服官軍時,她主張全力抵抗,並親自引誘對方將領深入陣地。嚴辦的妻子「大腳甚」,時常英姿挺拔、威震八方的坐在鞍上;嘉義一戰中,勇猛善戰,雖被官兵擄獲,坐囚遊行示眾,遭瓦石丟擲,但她卻不吭一聲。廖談的妻子蔡邁娘,她告誡因戰敗想要降清的丈夫,千萬不可因戰敗而背盟毀信,應該奮勇殺敵。
  除此之外,還有一肩扛起丈夫和兒子任務的鄭大柴妻子謝秀娘,和王新婦的母親,她們都不畏懼砲火,身為人先。這些婦女都相當出色,與男性並肩作戰,一點也不落人後。值得注意的是,這群勇猛善戰、強悍的婦女們,展現走出家庭騁馳戰場的氣魄,甚至反抗精神比男性還強烈;但是,她們卻沒有受到正面的鼓勵,往往被視為狼子狠心,殺人如草的「人妖」和「逆婦」。(參考資料:https://women.nmth.gov.tw/?p=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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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21西螺三姓大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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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墾殖的人愈來愈多,為了爭奪土地、水源,移民間的原鄉與 姓氏認同愈顯著,因此常有「分類械鬥」發生。
  1860年,崙背、二崙、西螺一代曾爆發一場廖、李、鍾姓的大械鬥,稱「白馬事件」,經歷三年才平息,現二崙油車一帶還有李、鍾姓不與廖姓聯姻的祖訓。(參考資料:http://paas.cmoremap.com.tw/pda_1_4_memo_2.php?mid=&t1id=14&ttable=nhuim6_20141204143057_14&tid1=4&ttable1=nhuim6_20141204144044&tid2=35&maid=nhuim6&ttabl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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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20吳沙入墾噶瑪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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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96年(嘉慶元年),吳沙獲得官府的認可與協助,率領漳泉粵移民一千多人,鄉勇二百多人,以及通曉噶瑪蘭語者二十三人,乘船從烏石港登陸並在當地修築土圍稱為「頭圍」(現今頭城鎮)。吳沙以頭圍為據點,建立了宜蘭第一個漢人聚居地。(參考資料:http://www.pinpu.digital.ntu.edu.tw/overview_b4.php)

  雖然吳沙被尊為「開蘭第一人」,但他並不是第一個進入宜蘭拓墾的漢人。早在康熙年間, 就有通「番語」的漢人,往來蛤仔難(噶瑪蘭的舊稱),與原住民進行買賣,至少比吳沙早了六十年。 乾隆33年(1768),漢人林漢生率眾進入蛤仔難拓墾,遭到原住民殺害,拓墾失敗。
  至於清廷官方與宜蘭的初次接觸,是康熙60年 (1721)年「朱一貴事件」之後,清廷擔心朱一貴餘黨藏匿後山, 更是首次派遣軍隊進入後山搜捕。事後,清廷官府第一次繪出了台灣後山輿圖。(參考資料:http://www.tonyhuang39.com/tony0725/tony0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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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19林爽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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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爽文事件為清朝時期台灣的三大民變之一,由天地會領袖林爽文發動的一場抗清行動。也是規模最大的平民革命。(參考資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E%97%E7%88%BD%E6%96%87%E4%BA%8B%E4%BB%B6)

  林爽文事件(西元 1786~1787 年,乾隆 51~52 年),官府派員查辦斗六會黨抗官事件,林爽文等人受到牽連,林爽文遂號召天地會成員於茄荖山(今南投縣草屯)起事。 林爽文率軍進攻彰化縣城,建元「順天」,南部莊大田在鳳山響應。清廷招納客籍人士圍剿,諸羅縣民亦奮勇抵抗,且由於林爽文為漳州人,故也受到泉州人掣肘,最後在陝甘總督福康安率大軍來臺後被鎮壓。 林爽文事件屬於民亂,是清代臺灣規模最大的民變。 因諸羅縣民奮勇抵抗亂軍,故清廷將諸羅縣改稱嘉義縣。 臺南市赤崁樓有福康安平定林爽文御賜紀功碑。 下圖為:林爽文事件行進示意圖。

(參考資料:https://www.ehanlin.com.tw/app/keyword/%E9%AB%98%E4%B8%AD/%E6%AD%B7%E5%8F%B2/%E6%9E%97%E7%88%BD%E6%96%87%E4%BA%8B%E4%BB%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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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18大甲西社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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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正9年(1731)12月24日,臺灣中部爆發了以大甲西社為首的反官事件,即「大甲西社事件」,這是熟番反抗清朝統治最重大的一場「番亂」。【註12】
  我們從相關奏摺檔案來觀察,大甲西社事件的導火線,主要與時任淡水同知(原駐沙轆)的張弘章為興建衙署,派累番民搬取木料,及縱容家丁擾混番婦、激發社民反彈有關。【註13】事件爆發之際,清廷剿撫並用,一面從各地(如淡水、澎湖)徵調軍隊前來支援,試圖將戰場控制在大甲溪以南及大肚溪以北地區,以保護彰化縣城及各地官署。此外,對於番社房屋、倉庫及糧食,則以「堅壁清野」手段,盡行焚燬;最後,試圖透過通事、土目,以提供珠寶、瑪瑙及鹽、布、米等日常用品,招降反官番民。不過,事件並未獲得立即的平定,反而因為鎮、道在剿、撫策略上的爭執,使事態在翌年(1732)閏五月時進一步擴大,終於迫使新任福建總督郝玉麟撤換呂瑞麟、倪象愷,改派福建陸路提督王郡赴前線督軍,並大舉增調福建駐軍。【註14】
  在王郡堅定的主戰決心、優勢兵力以及「以客制番」、「以番制番」策略下,混亂的局面終於獲得全面平定。【註15】據福建廈門水師提督許良彬估計,各社熟番在事件中遭到擊死、斬首、活擒、收禁及招解者共300餘人,求生安社者,則不下數千。【註16】(參考資料:https://ihc.cip.gov.tw/EJournal/EJournalCat/144)

  不過事件後,清廷開始重視漢「番」問題,為保護原住民,除嚴禁「番地」買賣,並責地方官吏嚴格執行「禁人民偷越番境」及「不得擅娶番婦」的規定,此外,並酌量減低「番餉」。之後,西部的平埔族就不再發生較大規模的反抗〈清末行所謂「開山撫番」政策,曾引起多起原住民的反抗事件,但多屬於高山族的反抗,此部分將在第16章論及〉,甚至到林爽文事件爆發時,中部的一部份平埔族還協助清廷平亂。這是由於受到逼迫的原住民,在反抗不成的情況下,只得選擇服從清廷統治,並逐漸同化於漢人的社會,但也有另一部分的原住民則選擇遷徙,走避他處。(參考資料:http://distance.shu.edu.tw/taiwan/ch13/ch13_sec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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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17朱一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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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臺灣第一起大規模的民變。西元 1721 年(康熙 60 年),臺灣知府王珍苛政引發民怨。朱一貴本在羅漢門(今高雄內門)以養鴨為業(故人稱「鴨母王」),後以「反清復明」為號召,自立為「中興王」,建號「永和」。 清領時期三大民變起事最早者,於西元1721年(康熙60年)爆發。 朱一貴在攻陷臺灣府城後,清朝的文武官員紛紛逃往澎湖,朱軍後來內部分裂,朱一貴與南路客籍杜君英失和,清廷乃趁隙與客籍人士合作,終於一舉覆滅朱軍,朱一貴則被押解至北京處死。(參考資料:https://www.ehanlin.com.tw/app/keyword/%E5%9C%8B%E4%B8%AD/%E6%AD%B7%E5%8F%B2/%E6%9C%B1%E4%B8%80%E8%B2%B4%E4%BA%8B%E4%BB%B6.htmlhttps://www.ehanlin.com.tw/app/keyword/%E5%9C%8B%E4%B8%AD/%E6%AD%B7%E5%8F%B2/%E6%9C%B1%E4%B8%80%E8%B2%B4%E4%BA%8B%E4%BB%B6.html)

  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臺灣鳳山縣縣令出缺未補,由臺灣知府王珍自攝縣政。1720年福建巡撫呂猶龍題參王珍等虧空官銀15萬兩。王珍為彌補財政上的漏卮,令次子代攝鳳山知縣。[3]王珍次子巧立名目,橫徵暴歛,農人不從便加以拘捕囚禁,造成鳯山縣農人普遍的痛苦。[4]
  1721年(康熙六十年)三月,閩人柯妹因不滿官府向民間折現徵糧一事,以杜君英廣東省潮州府海陽縣人)既然已遭官府通緝,勸說杜君英何不豎旗起事,並承諾替杜君英聚眾招攬。杜君英遂邀集陳伯等粵籍四名、閩籍三名、臺灣府籍人士約五十餘人於3月10日舉「爭天奪國」旗號起事於山內。[8]其後,楊來顏子京戴穆劉國基陳福壽、洪正、王義生郭國正等共邀集1,000餘人,俱往附杜君英。四月,杜君英聞朱一貴起事於崗山後,乃派楊來、顏子京於4月21日前往朱一貴處,洽談合作事宜。彼此商議後,杜君英於4月24日出兵攻克下淡水汛[9]
  康熙六十年三月,閩人柯妹勸說杜君英起事之際,李勇、鄭定瑞也邀朱一貴到內門地區墾首黃殿家商議結盟對抗王珍。眾人認為朱一貴姓朱,如果擁他為王,以明朝皇帝後裔之名來號召群眾,則歸服者必眾。4月19日,李勇、吳外、鄭定瑞等五十二人,各自於今高雄市田寮區豎旗埕,豎旗起義,並於今高雄市大崗山與小崗山附近召集約1000餘壯丁,齊聚黃殿處,宣傳朱一貴為明太祖後裔,高舉「大元帥朱」旗號召「反清復明」。並於當日夜襲岡山塘(今高雄市阿蓮區崗山里)。(參考資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C%B1%E4%B8%80%E8%B2%B4)

  在台灣的民間信仰中,人在往生後成神享受香火的原因不外乎生前積德修善,或是對地方有功,即使是歷史課本上所謂的「民變領袖」,只要有人景仰,都有成神的可能,今日要介紹的杜君英就是個例子。(參考資料:https://bobee.nownews.com/20180911-24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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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16陳賴章墾號開墾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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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賴章墾號是指閩南泉州人陳逢春、賴永和、陳天章、陳憲伯、戴天樞等於1709年(清康熙48年)為了合股開墾大佳臘(或作大加蚋,今大台北地區)而成立的團體,陳賴章為該綜合合股人姓名的該團體名稱,並非人名。而此類型以土地開發開墾為主的合股團體,一般來說都稱為「墾號」。

  「陳賴章墾號」不但是18世紀初台灣最大規模的漢人墾號,也促成了日後的台北北部地區的平埔族遷移、同化與滅絕。(參考資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99%B3%E8%B3%B4%E7%AB%A0)

  陳賴章墾號–1709年台北五個泉州人合組–開墾台北盆地及淡水河二岸,1707年這是台北地區最早墾照/一份完整的土地契約,包括三個主要契約文件,分別是「墾照」 、「賣契」、「契尾」(參考資料:https://nicecasio.pixnet.net/blog/post/457963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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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15郁永河入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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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第一本遊記文學,是三百年前郁永河所寫的《裨海紀遊》。郁永河於康熙36年(西元1697年) 來台採硫,事後寫了一本小書,記載他這次來台的所見所聞。郁永河因《裨海紀遊》這本書而名留歷史,被譽為是臺灣遊記文學的開創者。(參考資料:http://www.tonyhuang39.com/tony0400/tony0400.html)

  最初,郁永河自府城(臺南)出發,隨行給役者凡五十五人,他乘著犢車經過新港社、嘉溜灣社和麻豆社,見識到府城附近土著聚落的改變。接著他由半線社到大肚社、牛罵社,渡過大甲溪,到達宛里社。這段路程他印象深刻,他記道:「經過番社皆空室,求一勺水不可得;得見一人,輒喜。自此以北,大概略同。」其實這就已觀察出大甲溪是當時自然與人文景觀的另一分界。從竹塹社到南崁社的路途中,他吃盡了苦頭,沿路未見一人一屋,感到當地「非人類所宜至也」。亦即反映出十七世紀新竹一帶未開發的景觀。到達淡水社以後,郁永河遂在關渡附近暫居數月,上山考察硫磺礦穴,歷經茅棘,發現各地多為森林的原始景觀。(參考資料:https://thcts.sinica.edu.tw/themes/rc14.php)

  《裨海記遊》,又名《採硫日記》,為清朝官員郁永河所著,書中描繪17世紀的台灣風土民情,並在當時採礦處今北投龍鳳谷有碑誌之。(參考資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A3%A8%E6%B5%B7%E7%B4%80%E9%81%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