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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

台灣史100件大事-67罷免李宗仁,撤職吳國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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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五四年三月十日,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會議第六次大會針對監察院提出彈劾副總統李宗仁違法失職一案,決議罷免(出席者1486名中有1403名同意罷免。)。實際上早在通過此一罷免案之前,一九五0年五月五日,國民大會在臺代表便曾簽署罷免副總統李宗仁一案,函送國民大會秘書處。但是由於聯署人包括所謂的候補代表,資格認定有爭議,而且因為在臺灣的國民大會代表無法達到法定人數,因而未予處理。此時監察院既然提出彈劾案,國民大會便進行相關議案的表決。由於此時李宗仁副總統的任期即將任滿,因此此次彈劾案與罷免案的通過,並無太多實質意義,乃是為了彰顯國民黨當局對李宗仁的不滿而已。(薛化元撰)(參考資料:https://twstudy.iis.sinica.edu.tw/twht/General/ViewDetailContent.asp?EventID=31287)

  1954年2月,總統府秘書長王世杰被免職,蔣氏父子決定乘機削除「政學系」勢力。吳國楨和張群、王世杰等人都過從甚密。1954年1月,臺灣傳出吳國楨貪污套取巨額外匯的傳聞,臺灣報紙刊出〈勸吳國楨從速回臺灣〉社論;1954年2月9日,吳國楨在臺灣大各報刊登啟事駁斥謠言。並且公開批評政府「一黨統治」,批評救國團、情治單位及蔣中正獨裁,並指出臺灣當時政治的六大問題:一黨專政、軍隊政戰部門、特務問題、人權問題、言論自由與思想控制。1954年6月,吳在美國《Look》雜誌,用英文發表文章,文中指稱目前台灣已經變成了一個警察國家。並稱「國民黨之經費,非由黨員之捐助,乃係政府,即國民之負擔,這種國庫通黨庫做法,除共產集權國家外,實為今古所無。」
  針對吳國楨公開批評執政的國民黨當局,時任立法院院長張道藩曾三度向行政院提出三次質詢批評吳國楨,罪名包括「擅離職守,拒辦移交,私自濫發鈔票,拋空糧食;並在外匯、貿易、林產等問題的處理上,非法亂紀,專擅操縱,有意地包庇貪污、營私舞弊等」,列舉吳國楨十三條罪狀;但証據明顯不足,僅用「據說」、「據聞」、「據報」等不確定的字眼。(參考資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0%B3%E5%9C%8B%E6%A5%A8#cite_note-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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