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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100件大事

台灣史100件大事-48霧社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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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霧社事件的起因,牽涉到兩個問題:一是山地勞役剝削問題;一為原住民與日本人通婚問題。
  事件發生前,霧社一帶高山族被動員從事多項勞役,勞役過重,警方威逼甚厲。且對於低廉的工資,警方又有帳目不清,或心存欺騙之嫌;至於婚姻問題,日本領台之初,鼓勵日本警察娶各社頭目或有地位者之女兒為妻。但有些警察在日本內地早有妻室,來台後有娶山地女子為妻,這些山地的所謂「內緣妻」,往往會在日警離開之後被遺棄。領導霧社事件的頭目莫那魯道,他的妹妹就是嫁給日本巡查,但數年被拋棄。貴為頭目之女竟被拋棄,族人當然不滿。(參考資料:http://distance.shu.edu.tw/taiwan/ch22/CH22_SEC02.HTM)

  霧社事件(賽德克語:Mkuni Paran [mukuni ˈpaɾan] 、日語:霧社事件/むしゃじけん musha jiken)是臺灣在日治時期1930年(昭和5年)發生的原住民武裝抗日事件,地點位於今南投縣仁愛鄉霧社。事件起因是賽德克族原住民不滿日本統治當局長期以來苛虐暴政,而由馬赫坡社頭目莫那·魯道率領德克達亞群各部落[1][2]聯合起事,襲擊由日方建立的樣板聚落霧社,趁霧社公學校舉行運動會時襲殺日本人。事發後立即遭日方調集軍警,以飛機、山炮、毒氣等武器強力鎮壓;而起事的賽德克族人雖在襲擊成功後即回撤備戰,但仍不敵日方的強大武力,身為起事領袖的莫那·魯道飲彈自盡,參與行動的各部落幾遭滅族,數百位族人在寧死不屈下集體自縊,餘生者則被日方強制遷至川中島(今南投縣仁愛鄉西北端的清流部落)集中居住與管理 。該事件爆發震驚日本政府與國際社會,除了使臺灣總督府的理蕃政策遭到重大挑戰,並造成時任總督石塚英藏、總務長官人見次郎等高層官員引咎去職。
  霧社事件是臺灣人在日治時代最後一次武裝抗日行動(漢人在西來庵事件後已放棄武力鬥爭,改採社會運動模式)。(參考資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9C%A7%E7%A4%BE%E4%BA%8B%E4%BB%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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