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台語說台灣的歷史音檔
1895年6月,台灣割讓給日本。許多台灣人不願接受日本統治而起兵反抗,是為乙未戰爭。北埔姜紹祖也組織「敢字營」義勇軍抗日,但最後仍壯烈成仁。其自輓詩曰:「遑戍孤軍自一支,九迴腸斷事可知,男兒應為國家計,豈可偷生降夷敵?」。此為日本治台後「第一次北埔事件」。
1907年11月14日,由北埔台灣漢人何麥榮及賽夏族人共150餘人攻打北埔鄉支廳各分遣所。群眾最後攻打日警北埔支廳(即今金廣福公館),並且殺害北埔地區的北埔支廳廳長渡邊龜作、郵電局長、日警與日本人共57名,其中包括屠殺了5位4至10歲的小孩,但蔡清琳方面卻毫無動靜。
台灣總督府聞訊後立即派兵從新竹到北埔來鎮壓,進行圍捕,參與武裝起事的台灣人死傷慘重,紛紛退入北埔山區,蔡清琳更跑到五峰鄉避難。當時日軍派駐北埔的人數約有二千人,日軍指揮官口喻當時北埔庄庄長徐泰新,如果逮捕不到這些抗日分子,就要把北埔庄民全部殺掉。因此,徐泰新馬上找來北埔望族姜家的負責人姜振乾商討如何安撫日軍,於是姜家願意負責日軍在北埔期間所有的開支費用,另外邀請當時的北埔公學校校長安部手作先生出面向政府請求不要殺害無辜的北埔百姓。同時北埔鄉長也要求何麥榮等抗日人士敢做敢當不要牽連北埔鄉親。到了11月底,亂事便已全部平息,而附和的賽夏族人知道受騙,將蔡清琳槍殺,並另行砍下十多名義勇的頭,與蔡清琳的屍骸一起交給日軍。最後,日本軍警就此事逮捕百餘人。
1907年12月在北埔開設臨時法院審理此案,經審判後,該事件的首從共有9人被台灣總督府判處死刑,有期徒刑或行政處分者則為97人。並且秘密處死當地許多客家人。但由於當時對原住民採「懷柔政策」,對於賽夏族僅沒收其槍械。而趙明政則佯死隱居避禍。1907年12月23日,發起事件的抗日人士全部被日軍處死於內豐地區。(參考資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C%97%E5%9F%94%E4%BA%8B%E4%BB%B6)